在过去的几千年中,人们普遍有一个共识,男要主外,女要主内,一旦角色颠倒,世界就要大乱。
事实上,性别只是一个既定的因素,或者说是个体身上与生俱来的符号,它并不能决定我们以后究竟要采用哪一种方式去生活,更无法决定我们身上的义务和责任,所以用性别来压迫另一个性别,或是被压迫的这种行为都是极其不恰当的。
在当前社会,很多男人都渴望着找一个完美妻子,对方既要会赚钱,还要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做家务,照顾孩子,赡养老人等等,这些标签似乎成为了男性择偶的首要之选。
难道妻子真的要无微不至地照顾着公婆吗?
倒也未必,民法典规定,子女对父母存在着赡养义务,但由于儿媳妇并非公婆财产的法定继承人,女婿也不是岳父母财产的法定继承人,所以,儿媳妇和女婿并无赡养公婆和岳父岳母的义务,与此同时,他们也没有继承财产的权利。
这就意味着儿媳妇跟公婆没有任何的关系,她在男方家族里也不具备法定的继承权。
而男性群体之所以认为女性必须要承担起照顾公婆的责任,主要是因为两个人结了婚就相当于一家人了,自己的父母自然也就成为了对方的父母。
如果按照这个逻辑,女婿也应该主动照顾岳父母,毕竟一家人应互帮互助,互相照顾对方的父母才是最为公平的选择。
只可惜太多的男性只想要权力,却不想要义务,他们只能接受妻子照顾自己的父母,轮到自己照顾岳父母时,则百般推脱,甚至声称男性天生干不了家务活,不擅长照顾老人等等。
归根结底,这其实是典型的以自我为中心的利己主义,曾经有一位中年男性说出了心里话,他表示妻子没有照顾公婆的意义,那结婚就没有任何的意义。
由此可见,男性在利益方面的考量的确是女性所不能及的,他们把算计摆在了明面上,却误认为旁人看不到他的心机。
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儿媳妇一定要赡养公婆,但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可知赡养人的配偶理应协助赡养人共同履行赡养义务,所以在照顾老人这件事上,儿女才是第一负责人,而配偶只需要从旁协助即可。
只可惜某些中年男性断章取义,为了自己的利益,私自将身上的责任推给另一半,美其名曰让妻子帮忙尽孝。
这里男性究竟有着怎样的心理状态?结婚对于他们而言又有什么意义呢?
能说出这种话的男性大概率认为妻子只是一个繁衍后代的工具人,娶了妻子就相当于多了个免费保姆,对方要承担全部的家务,要赡养自己的父母,还要无微不至地照顾孩子,可即便妻子付出了这么多,在男性看来对方依旧是外人。
对于男性而言,结婚不过是繁衍的必需品,同时也可以让他的生活变得更加便利,毕竟有个人细致地照顾着他又不求回报,何乐而不为呢?
在很多婚姻中,女性都是被剥削和压迫的一方,她们被男性物化,同时又在大环境的影响下自我物化。
尽管现代社会给了女性自由离婚的权利,但女性离婚真的有那么容易吗?假如男性为了利益坚决不同意又该如何?
湖南衡阳县有一位80后女子宁顺花自2016年12月开始就起诉离婚,先后5次起诉均已失败告终。
法院之所以驳回宁顺花的离婚诉求,主要是因为她的丈夫具有严重的暴力倾向,此人曾扬言,离婚就要杀人,尽管被多次教育,可他仍不悔改。
出于“保护社会治安”的目的,法院先后5次驳回离婚诉求,而宁顺花则作为婚姻的牺牲者始终被笼罩在家暴的阴影之下。
离婚这件事并没有那么简单,目前仍有大量的女性在婚姻中受尽苦楚。
离婚冷静期的出现更让面对着极端环境的弱势女性绝望不甘,我国的法律机制何时才能做到完善,又何时才能保护女性群体的基本权利?
正是因为离婚尤为困难,男性在婚姻中又给女性制造了那么多的困境,甚至将对方当成了工具人,所以女性群体在结婚之前一定要擦亮双眼,冷静下来,千万不要因一时冲动就匆匆做了决定。
赡养老人这件事也是如此,夫妻双方都应参与进来,无论是男方的父母还是女方的父母,两个人都应携手并进,共同努力。
如果只讲求利益,却不愿意付出责任,那这段婚姻要么充满了怨气,要么走向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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